关于2011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1-09-27浏览次数:2339

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,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根据学工部《关于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及资助标准
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。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,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,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,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(1/2学年),发放给学生。
二、申请基本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;
5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学生,并符合以上五点。
三、相关要求
1申请截止日期:2011年10月10日
2、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《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官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或《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官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交至教三317室张老师处。
3、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;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4、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,将在校内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教育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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