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转发<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奖励办法>的通知》(浙残联计财〔2007〕77号)精神,结合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《关于推荐2017年度(2017-2018学年)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的函》的相关内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和程序
详见《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奖励办法》(附件1)。
二、申请材料
1、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申请表;(附件2)
2、所申请、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、残疾人证和2017年度(2017-2018学年)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(均为复印件)。
三、推荐说明
1、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(大学)期间获得奖励情况,2018年新录取的本科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。
2、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,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,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。
四、申请时间
请有申报意愿的同学于10月10号中午前将上述相关材料提交(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44889458@qq.com,纸质版送至教三317张曼华老师处)。
附件2: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申请表